费用说明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兵马俑电瓶车 |
兵马俑电瓶车5元/人 |
0分钟 |
¥ 5.00 |
| 丽山园电瓶车 |
丽山园电瓶车15元/人 |
0分钟 |
¥ 15.00 |
费用包含
1、交通:当地空调旅游车(6人及以下安排司兼导)、往返大交通(飞机为经济舱,上海/无锡/常州/南京进出港,出票前确认;火车为硬卧,火车班儿童不含火车硬卧;高铁二等座,儿童含儿童高铁票);
2、导游: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3、景点:行程所列景点首道门票(索道、环保车、园中园门票及自理项目除外);
4、住宿:西安网评4钻酒店,保证安排不夜城附近,遇特殊原因(如天气,交通,地面,酒店接待能力),可能变更住宿地点,标准不变。
5、用餐:4早2正餐(火车班为2早),早餐为酒店赠送,没产生住宿不含早餐,1餐特色餐,1餐网红餐厅长安大排档,不用餐,费用不退。
大西北用餐口味可能和其他地区不同,不习惯者请提前自备佐食,自愿放弃用餐无费用可退,敬请谅解。
6、赠送:《西安千古情》演出为赠送项目、自愿放弃不退费用。
【儿童价格说明】2-12岁:不含门票、床位、早餐、儿童硬卧,仅含儿童机票或儿童高铁票、当地车位、导服、正餐;当地产生费用请现付。
费用不包含
1、兵马俑电瓶车5元/人,丽山园电瓶车15元/人。
2、全程不含的餐敬请自理;行程所列住宿外延住费用及单房差费用(注:不占床不含早餐,产生早餐费自理)。
3、儿童费用不包含酒店床位及早餐,门票,电瓶车,索道及进山车等费用。赠送项目如产生请按实际收费自理。景区内另行付费景点或娱乐项目,请根据喜好自愿选择。
4、酒店内洗衣、电话、收费电视、烟酒、饮品等个人消费。
5、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航空意外保险。
6、推荐自费项目:《复活的军团》268元起/人,《沉睡的帝陵·XR体验》198元起/人,《驼铃传奇》298元起/人……
(西安演出众多,以实际推荐为准,所有项目均为自愿选择,您可根据个人需求自主决定是否参与)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旅行社导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景点游览顺序。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府政策性调整或景区原因临时关闭,将另行安排时间游览;如行程时间内确实无法另行安排,将按照旅行社折扣价将门票费用退还游客,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2、入住酒店需要登记,请成人(16周岁以上)带好有效身份证,儿童带好户口本。酒店需收取一定押金(按照酒店不同标准,每间100-300元不等),需要游客在酒店前台自行支付,离店时房间设施无损坏则全额退还。若有损坏酒店物品、设施、丢失房卡等,须游客自行赔偿酒店损失。
3、西安大部分酒店无法提供三人间或加床,如遇自然单人住一间房,须按提前抵达或延住的房价补付房差。
4、西安旅游团队及会议较多,旅游车常常入不敷出,旺季时会出现“套车”,如遇交通拥堵,则容易出现游客等车的情况;餐厅也存在排队等候用餐的现象,请您给予理解和配合,耐心等待,谢谢!
5、游客的投诉诉求,以在西安当地游客自行填写的《服务质量调查表》为主要受理和解决争议依据。若游客未在此调查表上反映质量问题,在西安旅行期间也未通过电话等其它方式反映质量问题,将视同游客满意,返程后提起诉求理由将不予受理,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因客人原因中途自行离团或更改行程,视为自动放弃,旅行社无法退还任何费用,因此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及安全等问题由客人自行承担。
7、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滞留及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如飞机/火车延误、自然灾害等)。
8、请游客务必注意自身安全,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不要将贵重物品滞留在酒店或旅游车内!在旅游途中请保管好个人的财物,如因个人保管不当发生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9、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如游客擅自行动而产生的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0、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1、报名时请提供旅游者的真实姓名与常用手机号,以便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意外保险。
12、出发时须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因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登机、乘坐火车、入住酒店等损失,游客须自行承担责任。
13、雨季天气时请注意各景区的路况。餐厅用餐及酒店沐浴时,请注意地面,小心滑倒!
14、优惠证件退费:本产品线路已按景区门票优惠价执行、行程中门票价格为综合包价产品,若持老年证、学生证、军官证等有效证件享受门票优惠的,旅行社则按照采购优惠价在团费中退减相应门票差价,最终解释权归属我社所有(所有优惠证件需要通过景区验证,请带好相关证件并及时交予导游与景区确认)。
退改规则
旅游者违约:
1、解除合同时间(含当日)行程前7天及以上无损退
2、解除合同时间(含当日)6日 - 4日按总费用收取20%违约金
3、解除合同时间(含当日)3日 - 1日按总费用收取40%违约金
4、解除合同时间(含当日)行程开始当日按总费用收取60%违约金
5、解除合同时间(含当日)行程中旅游费用 × 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旅游天数 × 已经出游的天数。
6、订单签约付款成功后,旅游服务提供商会预定产品相关内容,若旅游者申请退改,已发生的必要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7、必要的费用,指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用餐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8、预授权或付款成功后如需更改、取消、退订,将按您所订资源的退改条款收取费用。
9、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或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有权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10、此规则不适用于大客户订单(自然人外的客户主体),大客户订单的退改规则以实际签订的旅游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