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往返交通:上海-乌兰浩特往返经济舱位。机票一经开出不得退票改签,全额损失;
当地交通:根据人数派车,保证每人一正座
酒店:全程1晚携程5钻酒店,2晚携程4钻酒店,1晚白狼当地最好酒店,1晚景区内民宿 (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由客人自理);我社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尽量安排该客人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如不愿拼房或未能拼房,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参考酒店:
乌兰浩特:兴安盟博源大酒店或同级(5钻)
阿尔山:阿尔山御荣国际酒店或同级(4钻)
白狼:白狼林俗度假村酒店或同级
景区内民宿:天马山庄、龙泉湖酒店或同级(条件有限望理解)
用餐安排:全程5早6正餐,正餐40元/人,(八菜一汤,不含酒水,不足十人菜量酌情减少)
不含门票:根据年龄段现付(注:门票已为旅行社购买的优惠价门票,若持学生证、老年证、军官证等,根据当地景区优惠政策,由当地地接导游退还至客人。儿童收费不含门票,如产生,请家长在景区自行购买。)
导游服务:当地专业地接导游。如10人以下(含10人)司机兼向导。
温馨提示:内蒙当地人说话比较直爽,若有冒犯之处,请谅解,谢谢!
购物说明:全程无购物安排(备注: 景区、餐厅商场不属于旅行社购物店)
保险服务:旅行社责任险,建议自行购买意外保险;
儿童说明:小童报价含往返机票(含机场税、现时燃油附加费)、车费、导服费、正餐;不含住宿费、不含任何门票,如超高产生门票及其他费用由家长现付。
备注:旅游项目费用如遇到国家政策性调价,将收取差价;
赠送项目因故不能赠送的,恕不能退款,此产品为打包产品,门票均无优惠政策;
费用不包含
1.旅游接待标准以外的所有费用;
2.自由活动期间的餐,交通以及其他费用;
3.旅游意外伤害险以及其他保险;
4.个人的一切消费(如洗衣费,电话费,自行购物,行李超额托运费,以及其他未提及的服务费);
5.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6.因交通延误,因疫情原因取消行程,因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导致的额外费用;
7.行程中未标注的景点门票、区间车等费用;
8.酒店内儿童早餐费用以及儿童报价意外产生的其他费用;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本产品不接受80岁以上(含)客人预订,敬请原谅。
2、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要至少一名家长或成年旅客全程陪同。
3、6周岁以下儿童不占床,如需占床按成人提交订单。
4、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预订出行需确保身体健康适宜旅游,并有18周岁以上家属或朋友(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及限制接待的人除外)全程陪同出行。
5、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国籍、联系方式、是否成人或儿童等),以免产生预订错误,影响出行。如因客人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造成损失,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6、70周岁以上老人乘坐航班,需要提供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体检证明(心率、心电图,呼吸道,血压等),如果航司审核未通过,我们将为您办理全额退款。
7、根据国家旅游局(2016年6号)公布的《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年满 60 周岁(含)以上旅游者,在报名参加(本产品)旅游团时,必须填写《老年人参团申明书》。《申明书》原件必须与合同一同给到组团社留存归档。请打印签字后与签证材料一起交至签证收取专员。
8、本产品预定签约付款后,旅游者和出境社若取消订单,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各自承担违约责任。
9、如因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航空公司运力调配、航权审核、机场临时关闭、天气原因、航空管制等,导致航班取消或延期的,旅行社将尽最大努力协助您办理变更事宜,如产生差价,多退少补。
10、本行程在实际游览过程中可能会有不同的车辆和导游为您服务,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11、本产品行程实际出行中,在不减少景点且征得客人同意的前提下,导游、司机可能会根据天气、交通等情况,对您的行程进行适当调整(如调整景点游览顺序等),以确保行程顺利进行。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确实无法执行原行程计划,对于因此而造成的费用变更,我社实行多退少补,敬请配合。
12、出游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景点未能正常游玩,导游经与客人协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更换该景点,或由导游在现场按旅游产品中的门票价退还费用,退费不以景区挂牌价为准,敬请谅解。
13、行程中的赠送项目,如因交通、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或因您个人原因不能参观的,费用不退。
14、团队行程中,非自由活动期间,不允许提前离团或中途脱团,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15、所有确认入住的酒店以我公司的“出团说明书”为准。
16、违约条款
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者违约:
行程前45日至30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前29日至21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前20日至14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行程前13日至7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的违约金。
行程前6日至1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0%的违约金。
*旅行社违约:
行程前45日至30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0%的违约金。
行程前29日至21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0%的违约金。
行程前20日至14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前13日至7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前6日至当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