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往返大交通:上海-乌兰浩特团队机票(含机建燃油),机票一经开出不得退票改签,取消则全额损失;
用车: 根据人数派车,保证一人一正座,4人 5座车,5-6人7座车,7-10人14座车,11-16人 19-23座车,4人起铁发
酒店住宿:行程所列当地星级酒店.如遇酒店满房.则优选以下备选酒店(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由客人自理)
参考酒店:
阿尔山:阿尔山御荣酒店或同级
乌兰浩特:兴安盟博源大酒店或同级
草原宿集:河谷/火山酒店
行程门票:行程表内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
用餐标准:全程含4早餐和3正餐,餐标40元/人,不足10人现退餐费
当地导游:10人以下司机兼职向导,仅提供简单讲解服务,不陪同进入景区,10人以上(含10人)当地导游服务;
费用不包含
不含航空保险、旅游意外险。为防范风险,建议每位游客报名时从报名处购买旅游意外险。
不含园中园门票及行程中注明门票不含的景点、缆车、电瓶车等;及客人在当地的一切个人消费;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变更行程时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航班延误或取消、车辆故障、交通意外等)
大部分酒店都没有加床或三人间,如出现单男单女参团无法安排拼住或加床时需补的单人房差;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本产品不接受80岁以上(含)客人预订,敬请原谅。
2、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要至少一名家长或成年旅客全程陪同。
3、6周岁以下儿童不占床,如需占床按成人提交订单。
4、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预订出行需确保身体健康适宜旅游,并有18周岁以上家属或朋友(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及限制接待的人除外)全程陪同出行。
5、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国籍、联系方式、是否成人或儿童等),以免产生预订错误,影响出行。如因客人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造成损失,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6、70周岁以上老人乘坐航班,需要提供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体检证明(心率、心电图,呼吸道,血压等),如果航司审核未通过,我们将为您办理全额退款。
7、根据国家旅游局(2016年6号)公布的《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年满 60 周岁(含)以上旅游者,在报名参加(本产品)旅游团时,必须填写《老年人参团申明书》。《申明书》原件必须与合同一同给到组团社留存归档。请打印签字后与签证材料一起交至签证收取专员。
8、本产品预定签约付款后,旅游者和出境社若取消订单,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各自承担违约责任。
9、如因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航空公司运力调配、航权审核、机场临时关闭、天气原因、航空管制等,导致航班取消或延期的,旅行社将尽最大努力协助您办理变更事宜,如产生差价,多退少补。
10、本行程在实际游览过程中可能会有不同的车辆和导游为您服务,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11、本产品行程实际出行中,在不减少景点且征得客人同意的前提下,导游、司机可能会根据天气、交通等情况,对您的行程进行适当调整(如调整景点游览顺序等),以确保行程顺利进行。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确实无法执行原行程计划,对于因此而造成的费用变更,我社实行多退少补,敬请配合。
12、出游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景点未能正常游玩,导游经与客人协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更换该景点,或由导游在现场按旅游产品中的门票价退还费用,退费不以景区挂牌价为准,敬请谅解。
13、行程中的赠送项目,如因交通、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或因您个人原因不能参观的,费用不退。
14、团队行程中,非自由活动期间,不允许提前离团或中途脱团,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15、所有确认入住的酒店以我公司的“出团说明书”为准。
16、违约条款
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者违约:
行程前45日至30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前29日至21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前20日至14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行程前13日至7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的违约金。
行程前6日至1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0%的违约金。
*旅行社违约:
行程前45日至30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0%的违约金。
行程前29日至21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0%的违约金。
行程前20日至14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前13日至7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前6日至当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