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购物点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土特产游客中心 |
【土特产游客中心】汇聚了黑龙江及俄罗斯品类正宗、性价比高、质量有保障的名优特产。 |
6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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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点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东北段 |
东北段:松花江游船120元、梦幻森林夜景198元、东北铁锅炖+二人转演绎198元、观光漂流220元、镜泊湖火山大峡谷280元、室内冰灯+跨江缆车360元 以上项目仅供参考,以当团导游实际推荐为准,烦请配合参加 如不参加请景区外耐心等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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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段 |
草原段:满洲里夜景150元、访华俄后裔家庭198元、牧民家访198元、骑马体验298-398元、行军大帐+小火车498元、越野车穿越草原腹地580元 以上项目仅供参考,以当团导游实际推荐为准,烦请配合参加 如不参加请景区外耐心等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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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包含
交通:出发地—沈阳、哈尔滨—出发地往返火车硬卧(可自费升级飞机)
火车票铺位说明:
提前30天报名:免费升级中下铺,没有上铺;30天内报名,优先中下铺不保证;
特殊班期会出中转火车票,保证衔接;如需保证往返下铺+往返+300元/人
用车:严格挑选有资质、手续全正规旅游空调车、保证每人一正座
住宿:全程双人标准间(干净卫生,独立卫浴,相当于经济型连锁酒店标准)
用餐:含13早18正,全程正餐升级10菜1汤,餐标30/人,不吃不退费用
导游:当地优秀导游服务(自由活动、接驳部分无导游陪同)。10人以下仅安排中文司机负责行程活动中开车以及购买景区门票服务(不提供景区/场馆讲解等服务)。
费用不包含
1、全程不含景点门票,报名时收取:60周岁以下721元;60-64周岁490元;65-69周岁267元;70周岁以上170元
行程内所列景点门票需要自理明细如下(生日需要精确到日)
景点名称 60 周岁以下 60-64 周岁 65-69 周岁 70 周岁以上
沈阳故宫 50 25 25 0
张氏帅府 48 24 24 0
鸭绿江断桥 30 15 15 0
鸭绿江游船 120 120 120 120
长白山北坡 105 63 0 0
镜泊湖 100 50 0 0
扎龙 65 33 0 0
额尔古纳湿地 65 65 33 0
驯鹿部落 50 50 50 50
北极村 68 35 0 0
北饮泉 20 10 0 0
合计 721 490 267 170
2、必乘小交通,报名时收取:
边境小火车120+长白山35+85+80+镜泊湖30+太阳岛30+扎龙10+勒勒车180+额尔古纳15+北极村30,合计615元(北极村不管用景区车还是自带车都需要)
3、个人消费(如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4、单间差或加床费用;
5、行程之外火车上用餐费用、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用及交通费用;
6、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瘟疫、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7、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等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8、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强烈建议游客自行购买)
9、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此次旅游活动中已包含诸多精华景点,但为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并享有更丰富的旅游体验,我社向您推荐以下值得参加项目(自费项目不使用任何优惠证件,如果遇到闭馆,替换到同等价格的景点参观):
东北段:松花江游船120元、梦幻森林夜景198元、东北铁锅炖+二人转演绎198元、观光漂流220元、镜泊湖火山大峡谷280元、室内冰灯+跨江缆车360元
草原段:满洲里夜景150元、访华俄后裔家庭198元、牧民家访198元、骑马体验298-398元、行军大帐+小火车498元、越野车穿越草原腹地580元
以上项目仅供参考,以当团导游实际推荐为准,烦请配合参加
如不参加请景区外耐心等候
温馨提示
注意事项
1、签定合同请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身份证件,证件遗忘或遗失或不在有效期内等原因造成的无法乘坐火车或飞机,无法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2、此线路因服务能力有限,仅接受持有中国有效身份证件的客人预订(不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出于安全考虑,本产品不接受孕妇预订,无法接待婴儿(14天-2周岁[不含])及75岁以上老人出行。敬请谅解!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要至少一名家长或成年旅客作为监护人陪同方可参团,如65周岁及以上客人需有监护人随行需签定免责及提供健康证明。
3、旅游者(甲方)须确保身体健康、自身身体情况适宜参加此旅游行程,如因旅游者(甲方)自身健康原因或个人过错造成不能继续旅游或由此产生医疗、看护、交通等费用的,后果由游客自行承担,旅行社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履行必要的救助或协助义务。
4、旅行社为甲方代订的机票均为特价舱位机票(或团队机票)或旅行社与航空公司约定的机票不可签转、不可更改、不可退票的。并且需按照顺序使用,即去程未使用,返程无法使用,请不要错过去程航班。旅游者(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或双方确认报名缴纳团款后提出解除旅游合同的,不管提前几日提出退团或解除旅游合同的,机票费用全额损失不予退费,并且承担与之相关的旅游行程当中大巴车位或房费损失。特别注意:如果参加旅游行程的甲方为失信人员,签订旅游合同时未告知旅行社、造成旅行社在为甲方代订的机票出票时未能出票成功的、由此产生的机票、旅游车费等损失由参团人本人自行承担。
5、一经报名确认,如需退团您需要承担以下损失:提前7天以上退团的,承担大交通退票损失费+车位费500元/人;出发前7天-24小时内取消的承担大交通退票损失费+车位费500元/人+300元/人酒店损失费;出团前24小时内取消的承担大交通退票损失费+车位费500元/人+600元/人酒店损失费。
6、成团:本行程满30人发团,不足30人我社将提前7天通知,客人可选择退团或更改我社其他团期(无损失无赔偿)。
7、领队或导游会在出发当天20:00前短信或电话联系客人,请保持手机畅通。自行乘车的客人,导游将在您抵达前一天联系您,接团导游一般都在出站口举东北王导游旗接团。
8、出团当天,飞机与起飞前至少2小时抵达机场,火车于开车时间提前90分钟抵达火车站,凭报名有效证件自行办理乘车/乘机手续,因游客自身原因无法准时抵达成行,按当天退团处理。
9、此行程单不保证具体的航班号及航班时间,仅保证行程安排,具体航班以出团前确认为准。火车票不保证车次铺位等特殊要求,机票需游客自行值机选座。
10、合同中所附行程为计划行程,在不影响整体行程标准的情况下,旅行社有调整景点先后顺序及火车站、航班进出港口的权利。如因特殊原因导致客人景点没有浏览到,将更改替换景点或按照旅行社与景区优惠价退还客人费用,如景点无门票费用则不需退还。
11、游客在行程中,如因自身原因放弃部分行程或离团,与旅行社的旅游服务关系自动解除。行程中未完成部分如交通/门票/住宿/餐费等,均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退、放弃行程期间及离团后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12、团队行程中,旅游者不得擅自脱团、离团,否则需缴纳离团费用2000元/人,请悉知。
13、本行程报价为团队综合优惠报价,持任何证件均无优惠费用可退。且若因客人个人原因放弃用餐景点等,均无任何费用可退。行程内所有赠送项目不去不退。
14、行程中行车时间跟景点游览时间均为预计,实际会有一定误差。完成行程包含的景点游览后的时间,均属于游客的“自由活动”时间。游客需注意财产及人身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游客自负。根据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法律和政策要求自由活动期间旅游大巴停运,期间不开放车内空调或暖气。
15、游客参与旅游产品包含的行程或推荐的娱乐项目时,应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请游客入住酒店时注意安全、防止滑倒,冬季老人洗澡时间不宜过长。在行程中请注意上下车、行车中、酒店内、景区内、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并照看好老人和孩子的安全)。
16、旅行社为游客代购的机票、车、船出发时间请以票面为准;因“火车、轮船、航空公司”原因导致航班/火车/轮船延误或更改,乙方不承担责任、同时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如:住宿费、餐费、改签费、车费等),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
17、国内部分景区内及酒店为方便游客,有自设商场及特产购物等情况,各沿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法物流通处,土特产,小卖部各物品出售,非我社提供服务,切勿误会为是我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此类投诉我社无法受理,敬请谅解!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如有兴趣,请旅游者自行甄别,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18、行程:东北/内蒙/西北/新疆等地域广阔,本行程行车路程较远,部分偏远地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建议备些小零食途中可随时补充体力。
19、用餐:旅行社安排旅行社常用餐厅,一般可以安排东北菜、鱼等。东北用餐菜码足、分量大,口味重。景区内如镜泊湖风景区等,饭菜贵、口味较差、保证能够吃饱。北方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与服务意识,普遍比南方差,希望客人理解。北方干燥可多吃些蔬菜、水果、多喝水(有肠胃方面不适者,随身携带个人药品)。东北地区的饮食口味偏咸。在旅游过程中,注意饮食卫生。旅游途中游客自行加菜或自己点菜,必先了解清楚价格和口味是否合适,如发生不愉快事情,我社将不再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关责任。
20、住宿:东北三省内蒙以及新疆西北等地区均是老城市,酒店标准比南方旅游城市发达地区住宿条件要低很多,住宿以及服务无法和南方城市相比。楼层不高的一般无电梯,早餐一般都为中式围桌(面条、鸡蛋、粥等);该城市的三星、四星酒店普遍比内地大部分城市的同类酒店要旧,请您多多包容。较多酒店洗手间是浴缸和瓷砖地砖,洗漱沐浴时请注意防滑!
21、赠送项目,景区有权依自身承载能力以及天气因素等原因决定是否提供,客人亦可有权选择参加或者不参加。
22、娱乐:请客人注意安全,切记不要私自脱离团队或改变行程;晚上出去游玩请结伴同行,贵重财物请自行保管妥当,务必在晚上12:00点前回宾馆,以免影响第二天的行程。
23、提示:部分景区内、停车场、商业街等地有购物商店,请视需要谨慎购买,产生质量问题或争议旅行社不负责;行程内所有赠送项目不去不退。
24、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天气、自然灾害、政治因素、民航、铁路、公路、瘟疫等原因)造成的行程延误或取消,我社只负责协调处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25、客人报名时已经享受过团队综合优惠,景区门票当地无任何费用可退,且客人需要配合使用优惠证件。如不配合或证件作假,需现场补齐差价。
26、景点游览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选择不参与的团友需在景区门口自由活动等候。
27、在旅游旺季或者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下,为了保证您的行程游览不受影响,行程的出发时间可能会提早(具体出发时间以导游通知为准),导致您不能正常享用酒店早餐,我们将协调为打包早餐,敬请谅解。
28、东北早晚温差较大,注意防寒保暖。特别是长白山地区和黑龙江内蒙古地区早晚气温较低。每离开一地,请仔细检查自己的物品,不要遗漏,出门在外请您保持平常心态,因外出旅游一定不会像居家时那样舒适,遇事不要急躁,请大家互相体谅、互相帮助。
29、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0、由于市场价格变动大,同样的产品不同的日期报名或不同的市场报名价格均有可能出现不同,旅客报名已视为同意此价格,因此我社一律不解决因为价格不同而产生的投诉事宜。
31、感谢您对我社的支持和信任,为能给客人提供更称心的旅程,我社接待质量以客人意见单为准,请各位客人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单】,此单将是处理客诉的主要证据,由游客和导游签字,对没有填写或回程后提出与【游客意见单】相冲突的意见和投诉,我社将以【游客意见单】为准,有权不予以处理。行程中有任何问题请第一时间致电意见单上的质检电话,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决。
意见单说明:我社处理游客意见,以游客在旅游目的地签署的“旅游服务接待质量反馈单”为依据,请您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旅游服务接待质量反馈单”,如旅途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以及接待质量问题,请在当地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回程概不受理。
附则:此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旅游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旅游者对此无任何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