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正确填妥的签证申请表(必须附上申请人的联络电话)和4张6个月之内的近照。(背景为白色,尺寸:3.5cm×4.5cm)
2.申请人的护照自出发日起有必须至少6个月以上的有效期,护照末页必须黑色水笔本人签名. 至少有2页空白签证页。如有老护照必须提供。
3. 护照中身份证明页的复印件
4.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必须在有效期之内)
5. 申请人所在公司的中文和英文对照的在职证明各1份,(在职证明样板中红色部分为不定项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然后改成黑色字体并打印在正规公司抬头纸上并加盖公章。信纸中必须有公司联系地址、电话)。请在在职证明中列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在公司职务和薪水,公司准假的时间段,总共几天
2)行程中具体旅游的时间(请具体到年月日),按时回国并保留其原职
3)旅行费用支付状况(如是公费必须要提供公费说明,如是小孩,则是有父母承担)
4)公司负责人的签字(表明签字人职位及电话)
6. 退休人员不需要提供第4以及第5项材料,但是必须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7. 申请人的个人财产证明:(夫妻双方可共用,必须提供结婚证)
1)人民币5万元以上存款证明书正本和复印件。(最好6个月前存入的款项,且冻结到归国以后一个月,领馆不予退回,到期自动解冻)
2)申请人如有房产或车证,请一并提供。
8. 信用卡或软卡存折复印件,需显示最近12个月的资金往来情况或者存款情况(非工资卡)
9.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全家整本户口簿复印件及原件,如配偶及子女的户口簿不与本人户口簿同本,则需一并提供配偶及子女的户口簿复印件及原件(如必要,请附上结婚证复印件)
11.如因为客人自身原因领馆需要调查,出签日期无限期延长。
12.西班牙领事馆规定对于超过70周岁的老人需要递交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并且写明身体状况适合进行旅游活动。
18周岁以下的学生
1、在校生按领事馆规定只能在寒暑假期以及国定假日期间由家长陪同才能赴欧洲旅游,
2、在校生需提供学校的准假信1份(由学校领导签字盖章),
3、提供经由外办认证的亲子关系公证书,如仅有父母一方陪同前往,需提供不去一方的委托同意公证。(所有公证书均须经江/浙/沪三地外办认证且为中英文式样)。
备注:
1:领馆保留对每个申请人面谈或要求提供附加资料的权力
2:若因提供虚假材料遭拒签,我社概不负责。
3:押金则由我社对资料审查后据情况收取(人民币5万起)
领区限制:江苏 浙江 上海 安徽 江西
销签须知:
1、回程登机牌和护照原件
2、面试销签中产生的交通费用自理
领队须知:必须是送签单位领队